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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3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批复》(朝编〔2012〕29号),成立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为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无内设机构。

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规定、并接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区县所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本地区的中央在京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致残程度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负责本区所属企业及本区中央在京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因病、伤不能继续工作,需要办理退休、退职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负责定期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报告工作和报送统计报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9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8.98万元,增长24.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8.98万元,增长24.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8.98万元,增长24.98%,其中:基本支出205.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65%;项目支出89.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35%.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10万元,比上年增加58.98万元,增长24.98%。主要原因:因在编人员实有人数增加、新增业务系统升级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科学技术支出29.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67%;卫生健康支出14.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对社保所及辖区企业经办人员业务培训。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9.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9.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预约系统升级改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49.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73万元,增长14.03%。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28.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59万元,增长14.27%。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事务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0.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4万元,增长11.41%。主要用于实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4.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4.1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4.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4.1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5.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5万元增加(减少)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5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4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1)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 20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3)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